Friday, July 24, 2009

明福的价值

赵明福,七月十六日之前,你我都不认识这号人物究竟是谁。
赵明福,七月十六日之后,成了举国上下几乎每个人都认识的政治人物。

可悲的是,一位政治彗星还未来得及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已经陨落了。陨落的巨响却震撼许许多多人的心扉。小辣椒张念群魏她声泪俱下;刘天球为他怒不可竭;上司欧阳捍华为他暗然落泪,心生愧疚;他的家人,肚子里怀着他的骨肉的未婚妻更是哭断肝肠。

我不知道明福死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调查报告还未出炉之前,总警长用内安法令叫我不要先入为主,胡乱猜测明福的死因。那我就不猜测明福为何死,如何死。明福的离世,掀起了千层的浪花。他死不死的值得,我愿以三个角度剖析这颗政治彗星陨落所带来的影响。

第一,政治上的影响。明福坠楼前,民联正值多事之秋,刚刚经过了两次信心危机。正当信心危机的伤口等待抚平的时候,又发生了雪州民联议员间互揭苍疤,相互呛声。让人感觉到这个初生的政治联盟处在频临分裂的地步。这时雪兰莪反贪委会突然间一反常态自发的查起几位让人觉得最不可能贪污议员。一连串的行动中,赵明福被带走,隔天离奇的卧尸反贪委会楼下。明福的死就恰好发生在这个关键点上,好像一帖灵药般,让民联三党的伤口迅速愈合,团结一致地枪口对外。

除此之外,明福卧尸反贪委会,造就了不少选民对国阵的厌恶。反贪委会那种大鸡只吃小米的态度,不查涉及以亿为单位的巴生港口案,不查千万基宫,只查那只涉及几千令吉,连真正的调查方向也没有的选区拨款。就算我们怎么不去胡乱猜测都好,选民都会把这种举动当成政治举动,反贪委会已经成为国阵政府的臂膀。首相纳吉上任100天的高支持度势必被这起事件拉低不少。

雪州政府被查,赵明福本来就是政治人物,整间事情从一开始已经是一项政治举措了。我不知道那些高声呼喊不要政治化明福事件的领袖怎么想。但是在政治上,无论这起事件怎么去政治化都好,民联在政治上因为明福而团结,国阵在政治上因为明福而吃亏了。

第二,对法律与人权的影响。星期三的内阁会议,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成立了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反贪委会是否在明福事件上涉及滥权。姑且不论皇委会没有权限调查明福死因的恰当性。但是无可否认的,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将会给于反贪委会这个由前首相卸任前匆忙要留下政治遗产的‘新兴’执法机构,在执法调查时所需要遵守的规范。

警察部队的调查程序时常引人诟病,在刚刚出炉的人民之声人权报告中,单在2008年就有13宗扣留所死亡案件,平均一个月就有一人死在扣留所中。我们不希望类似古甘的受害者会出现在反贪委员会里,当然我们更不希望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明福的出现。奈何,同和明福一起被扣查且活着出来的加影市议员陈文华,披露了反贪委会盘问手法是如何的违反人权。深夜,连续长时间,站着4个小时接受盘问,精神上的虐待与折磨,如果不是受过训练的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应该没有多少人受得了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此外,有些法律虽然存在着保障我们的权益,可惜的是执法机构有时却选择性,故意的忽视该项权益的存在。在明福事件中,最于明显的就是明福与陈文华的律师都被拒于门外。联邦宪法第5条,刑事程序法典第28A条文皆列明了每位被扣查人士拥有法律咨询的权力。可是遗憾的是反贪污委员会选择忽视这项联邦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反贪委员会在翻查欧阳捍华的办公室之时,曾经要求官员出示身份证明,可是也被官员用一些烂理由推搪了。在2008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8条文就清楚地要求反贪委官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这其中绝对涉及程序不当的成分。

第三,民众对自己权益以致整个制度的醒觉性因为明福的死提高了。一命掀起千层浪,民众对整个查案的程序都心存狐疑。明福如何死,为何坠楼,坠楼前发生了什么事等等,有了无限的猜测。同时间,也唤起了民众对权益的认知,与法律保障更多权益的需要。这些年来,多少个人好好的走进扣留所,却冷冰冰的被抬出来,可是后续都没有动作,民众的态度就是事不关己,己不劳心。可是明福的死,触发了民众的神经,意识到这不是种族的问题,这是整个制度的问题。昨天是发生在古甘的身上,今天发生在明福的身上,难保明天不会发生在你和我的身上。我们必须要在更多受害者出现之前,立法保障我们作为人本来就应该有的权力。

明福走了,但是他是否走得有价值?有人都说,搞政治赔上一条命,不值得;也有人说,一条人命来换取这些东西,这个代价太高了。我说,如果明福这条命能够换来民联的团结,法制于人权上的偏差被纠正,权益进一步被保障,明福这条命:无价。

8 comments:

  1. 昨天我的上司告诉我说是政党的把戏把政府机构拖下水。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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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ell written! =) Your post reminded me so much of the debate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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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是时候我们必须用生命的反省来看待国家危机了。
    刚才我想到不同的人有对生命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我们认为死人是底线了,但是还是有人认为死一个人不是底线,至少不是公众利益(welfare)。这就是我们丑恶的社会,他们吃的穿的,用的全是人民的血汗钱,但是他们口里说的都那么冷血,那么的冷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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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翱翔:就有如我文中所说,整件事情就是一件政治举措。反贪污委员会反常主动地去查。反贪委会说接到报告说有议员滥用拨款,但是不知道是那位议员,所以就一个一个去查。这种举动是非常反常,不合逻辑的。应该先向投报者了解到底是谁滥用拨款,才去查相关的议员。一个一个议员去查是否有滥用拨款不觉得很大费周章,且浪费资源吗?

    这种allegation根本就是baseless,甚至是否真的有这个allegation谁知道?就算有,为什么反贪委会可以based on mere allegation,浪费资源去彻查,而不是集中火力在真正贪污的议员?其中的原因,我相信是不言而喻的,目的是什么我不愿意去猜测,因为警察总长勇内安法令叫我diam diam。

    eileen:haha~but the old times, u guys have more courage than i got. i still missed the old day when we gather and discuss the debating topic, having meeting bla bla 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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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求真:其实我觉得在政治路上需要用到生命来换取人民与国家的反省是很可悲的。

    明福的死凸现出整个机制与执法机构存在着的问题。但是这些并不是新鲜事。年初的Kugan,去年13个死于扣留所的等等,都是活活好好的走进去,冷冰冰的走出来。但是为什么知道明福事件,我们才真正的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呢?

    我把这个现象归咎于国人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就有如你在《华人就是笨蛋!》一文中所指的一样。自私,自扫门前雪,怕事已经变成了这个动不动就用内安法令,煽动法令国家的国人的一种态度。

    但是如果我们不勇敢地站出来,整个社会制度就会继续的腐败下去。间中可能会有一些牺牲,用一条人命来换取,我和你一样,我觉得是牺牲的底线。我不希望我们下一次的改革不需要用到另一个513来推动。

    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是每个政府在制定政策之时都必须要考量。一个政府拥有必然的责任(obligation)去确定公众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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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补充:
    所以明福的案件刚好就是一个契机,一个转折点,让民众知道今天死的是明福,昨天是kugan,明天可能是我,也可能是你。这不关族群的问题,没有人要把事件种族化(巫文媒体除外)。因为明福的关系,让人们了解到这个是整个制度的问题。

    因为有了问题的存在,必须要有解决方法去解决,而这就是一个让我们迈步向前的一个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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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非常同意你以上的说法。最不团结的是华人,看看有些人多么的团结,我真怕以后华人被‘赶’回唐山。华人请勇敢站起来,好吗?若不,谁也不敢担保那结局会怎样?团结就是力量,不是从小学都已经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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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求真:其实我觉得在政治路上需要用到生命来换取人民与国家的反省是很可悲的。"


    絕對認同你的講法。悲哀的是民主路程往往就是以無辜人民的血與生命換取的。

    這個慘痛經歷在民主發展過程中,從來沒有間斷過,試問有多少個國家在爭取民主運動過程,沒有發生過流血死亡事件?差別只在嚴重性而已。

    趙明福的死不會是第一個,相信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一個政治人物的犧牲能夠換取民主意識擡頭,我想這是最不願意發生,也不能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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