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七月十六日之前,你我都不认识这号人物究竟是谁。
赵明福,七月十六日之后,成了举国上下几乎每个人都认识的政治人物。
可悲的是,一位政治彗星还未来得及发出耀眼的光芒就已经陨落了。陨落的巨响却震撼许许多多人的心扉。小辣椒张念群魏她声泪俱下;刘天球为他怒不可竭;上司欧阳捍华为他暗然落泪,心生愧疚;他的家人,肚子里怀着他的骨肉的未婚妻更是哭断肝肠。
我不知道明福死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调查报告还未出炉之前,总警长用内安法令叫我不要先入为主,胡乱猜测明福的死因。那我就不猜测明福为何死,如何死。明福的离世,掀起了千层的浪花。他死不死的值得,我愿以三个角度剖析这颗政治彗星陨落所带来的影响。
第一,政治上的影响。明福坠楼前,民联正值多事之秋,刚刚经过了两次信心危机。正当信心危机的伤口等待抚平的时候,又发生了雪州民联议员间互揭苍疤,相互呛声。让人感觉到这个初生的政治联盟处在频临分裂的地步。这时雪兰莪反贪委会突然间一反常态自发的查起几位让人觉得最不可能贪污议员。一连串的行动中,赵明福被带走,隔天离奇的卧尸反贪委会楼下。明福的死就恰好发生在这个关键点上,好像一帖灵药般,让民联三党的伤口迅速愈合,团结一致地枪口对外。
除此之外,明福卧尸反贪委会,造就了不少选民对国阵的厌恶。反贪委会那种大鸡只吃小米的态度,不查涉及以亿为单位的巴生港口案,不查千万基宫,只查那只涉及几千令吉,连真正的调查方向也没有的选区拨款。就算我们怎么不去胡乱猜测都好,选民都会把这种举动当成政治举动,反贪委会已经成为国阵政府的臂膀。首相纳吉上任100天的高支持度势必被这起事件拉低不少。
雪州政府被查,赵明福本来就是政治人物,整间事情从一开始已经是一项政治举措了。我不知道那些高声呼喊不要政治化明福事件的领袖怎么想。但是在政治上,无论这起事件怎么去政治化都好,民联在政治上因为明福而团结,国阵在政治上因为明福而吃亏了。
第二,对法律与人权的影响。星期三的内阁会议,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成立了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反贪委会是否在明福事件上涉及滥权。姑且不论皇委会没有权限调查明福死因的恰当性。但是无可否认的,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将会给于反贪委会这个由前首相卸任前匆忙要留下政治遗产的‘新兴’执法机构,在执法调查时所需要遵守的规范。
警察部队的调查程序时常引人诟病,在刚刚出炉的人民之声人权报告中,单在2008年就有13宗扣留所死亡案件,平均一个月就有一人死在扣留所中。我们不希望类似古甘的受害者会出现在反贪委员会里,当然我们更不希望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明福的出现。奈何,同和明福一起被扣查且活着出来的加影市议员陈文华,披露了反贪委会盘问手法是如何的违反人权。深夜,连续长时间,站着4个小时接受盘问,精神上的虐待与折磨,如果不是受过训练的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应该没有多少人受得了这种精神上的折磨。
此外,有些法律虽然存在着保障我们的权益,可惜的是执法机构有时却选择性,故意的忽视该项权益的存在。在明福事件中,最于明显的就是明福与陈文华的律师都被拒于门外。联邦宪法第5条,刑事程序法典第28A条文皆列明了每位被扣查人士拥有法律咨询的权力。可是遗憾的是反贪污委员会选择忽视这项联邦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反贪委员会在翻查欧阳捍华的办公室之时,曾经要求官员出示身份证明,可是也被官员用一些烂理由推搪了。在2008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8条文就清楚地要求反贪委官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这其中绝对涉及程序不当的成分。
第三,民众对自己权益以致整个制度的醒觉性因为明福的死提高了。一命掀起千层浪,民众对整个查案的程序都心存狐疑。明福如何死,为何坠楼,坠楼前发生了什么事等等,有了无限的猜测。同时间,也唤起了民众对权益的认知,与法律保障更多权益的需要。这些年来,多少个人好好的走进扣留所,却冷冰冰的被抬出来,可是后续都没有动作,民众的态度就是事不关己,己不劳心。可是明福的死,触发了民众的神经,意识到这不是种族的问题,这是整个制度的问题。昨天是发生在古甘的身上,今天发生在明福的身上,难保明天不会发生在你和我的身上。我们必须要在更多受害者出现之前,立法保障我们作为人本来就应该有的权力。
明福走了,但是他是否走得有价值?有人都说,搞政治赔上一条命,不值得;也有人说,一条人命来换取这些东西,这个代价太高了。我说,如果明福这条命能够换来民联的团结,法制于人权上的偏差被纠正,权益进一步被保障,明福这条命:无价。